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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严打非法营运“黑出租”行动

发表时间:2015-01-26 08:53:50  来源:寿光新闻网  浏览:次   【】【】【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1月20日晚,市交通运输局运政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圣城街银海路路口、渤海路路口等四个重点路口严查“黑车”待租以及夜间悬挂“小红灯”车辆上路营运现象,在打击查处“黑出租”的同
寿光新闻网讯: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1月20日晚,市交通运输局运政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圣城街银海路路口、渤海路路口等四个重点路口严查“黑车”待租以及夜间悬挂“小红灯”车辆上路营运现象,在打击查处“黑出租”的同时,联合执法人员还对正规出租车的运营标志以及运营服务进行了检查。当晚,执法人员先后查处2辆“黑出租”、31辆私自安装“小红灯”的私家车,整顿不规范运营出租车3辆。  按照行动部署,下午5点,联合执法人员准时在各路口集合,开展检查行动,此时正是下班高峰,各路口车流量较大。下午5点10分,在圣城街银海路路口,一辆亮着“小红灯”的黑色丰田小轿车沿圣城街由东向南拐弯时被执法人员拦下。执法人员询问其为何要悬挂“小红灯”时,车主说“我就是安着玩的”,并称自己不是开黑出租的,没想过拉客人。据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私自在机动车后视镜等处悬挂“小红灯”等光电设备,易遮挡驾驶员视线,存在不安全行为,对该车予以50元罚款、扣2分的处罚。  下午5点35分,在圣城街和渤海路交叉路口,一辆“黑出租”在到达目的地后与乘客交易时被执法人员抓了个现行。车主当场承认了私自拉客一事,据“黑车”司机介绍,他今年64岁,为了赚点钱,在上下班高峰时私自拉客赚钱。记者在现场看到,“黑车”是一辆小型面包车,已经非常破旧,在驾驶室内亮着“小红灯”。执法人员将“黑车”暂扣,并拆除了安装在车内的“小红灯”。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这辆“黑车”司机将面临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晚上6点10分,在渤海路和广场街交叉路口,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正规出租车被执法人员拦下。据司机交代,他的车前段时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刚修好车,车牌丢失,正在办理中。因为该车没有携带出租车运营手续和无牌照,被执法人员暂扣。  据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介绍,从1月10日开始,在寿光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打击“黑出租”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集中整治的一个重要环节,由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实施联合执法,重点整治“黑车”待租以及夜间悬挂“小红灯”车辆上路营运现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联合执法,对从事非法经营的‘黑出租’予以严厉打击,净化我寿光市出租车市场秩序。”工作人员说。  “开展行动以来,已经查获了11辆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这些‘黑出租’大部分以面包车为主,车况较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工作人员说,无证经营的“黑出租”安全驾驶技术不过关,车辆保险不齐全,且都属于老化车型,对于人身安全没有保证,所以建议市民为了自身安全,外出一定要选择乘坐正规出租车。(武国垒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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